经营美地所预表包罗万有的基督,为着建造召会作基督的身体,
为着国度的实际与实现,并为着新妇得以为主的来临将自己预备好
第四篇
包罗万有的基督作美地—那地有川,有泉,
有源,从谷中和山上流出水来
申言聚会开头参考
宣读本周各天经节。
宣读本周纲要大点。
祷读经节:
为叫亚伯拉罕的福,在基督耶稣里可以临到外邦人,使我们借着信,可以接受所应许的那灵—加三14。
因为耶和华你神领你进入美地,那地有川,有泉,有源,从谷中和山上流出水来—申八7。
……我所赐的水,要在他里面成为泉源,直涌入永远的生命—约四14。
创造渴慕
哪一种灵能作神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?什么灵是那包罗万有的福,就是基督作为那后裔与美地?
神应许亚伯拉罕物质方面的福乃是美地,作包罗万有之基督的预表;因着基督至终实化为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,这应许之灵的福,就与应许亚伯拉罕之地的福相符。实际上,这灵作基督在我们经历中的实化,就是美地,作神全备供应的源头,给我们享受;这乃是“耶稣基督之灵全备的供应”,作基督身体的供应。
属灵负担
包罗万有的基督作为包罗万有的灵,乃是那“有川,有泉,有源,从谷中和山上流出水来”的地。
按照神的经纶,信靠神的人像树栽于水旁,这表征神乃是活水的泉源;树长在河边,借着吸取水的一切丰富而生长;这是神借着祂神圣的分赐完成祂经纶的一幅图画。我们需要建立从救恩之泉取水的习惯,好喝生命的水并涌流生命的水。
申言聚会结语参考
真理启示
加拉太三章十四节说,“为叫亚伯拉罕的福,在基督耶稣里可以临到外邦人,使我们借着信,可以接受所应许的那灵”。
包罗万有的基督作为包罗万有的灵,乃是那“有川,有泉,有源,从谷中和山上流出水来”的地。
耶利米二章十三节说,“我的百姓,作了两件恶事,就是离弃我这活水的泉源,为自己凿出池子,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”。
按照神的经纶,信靠神的人像树栽于水旁,这表征神乃是活水的泉源;树长在河边,借着吸取水的一切丰富而生长;这是神借着祂神圣的分赐完成祂经纶的一幅图画。
生命经历
“从谷中和山上流出”的水(申八7下),指明基督作为活水在不同的环境中流出来。
谷是十字架的经历,即基督死的经历,而山是基督复活的经历;内住的基督,作为我们这些瓦器里的宝贝,乃是基督徒生活神圣供应的源头和超越的能力,使我们能过钉十字架的生活,使复活的生命得以显明。
事实上,需要有死亡、灰心、失望,复活才得以显明;十字架的工作了结我们的己,使我们对复活的神有享受。我们早晨拒绝己并将神接受到我们里面,一天当中就感觉到,有一个杀死的过程在我们里面进行着。
实行应用
我们需要建立从救恩之泉取水的习惯,好喝生命的水并涌流生命的水。
我们需要借着向主说话,凭主说话,为主说话,在主里并同着主说话,而从救恩之泉欢然取水;我们需要赞美主,在主里喜乐,常常谢恩,并向主歌唱;我们需要呼求主的名。
我们需要传福音,使人知道基督所完成的;我们需要让主在我们全人里面居首位,并照着神圣的性情作每一件事。
申言题目 — 每周十二题
周一
第一题 神福音的中心(加三14)
(说明那灵就是神为着万国所应许亚伯拉罕的福,也是信徒借着相信基督所接受的。)
第二题 那灵—那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,就是亚伯拉罕的福(加三14,林前十五45)
(说明亚伯拉罕的福完全与基督有关,基督乃是所应许之福的中心。)
周二
第一题 迦南美地,是包罗万有的基督完满、完整、终结的预表(弗三8,腓一19)
(说明美地的丰富,预表基督那追测不尽之丰富的不同方面,在祂的灵里作祂信徒全备的供应。)
第二题 生命水的河表征在其流中生命的丰盛(约七38,启二二1)
(说明这一道河连同其丰富,在我们所有不同的经历中,成了许多道河。)
周三
第一题 耶稣的治死,使我们里面的人有机会发展并更新(林后四10、16)
(以经历说明分赐生命到别人里面,总是我们接受十字架杀死的结果。)
第二题 所有的谷都是基督死的经历,而所有的山都是主复活的经历(申八7,林后六8-10)
(申命记八7说从谷中和山上流出水来。“先是谷,后是山”的原因是什么?)
周四
第一题 在神眼中,恶人就是不来饮于祂的人(耶二13)
(说明神在祂经纶里的心意是什么。)
第二题 神要作活水的泉源,源头,以满足祂的选民,作他们的享受(约四13-14,林前十二13)
(说明这思想在约翰的著作中得着发展,借着保罗的著作得着加强。)
周五
第一题 认识“源”和“泉”的不同(申八7,赛十二3)
(说明源是源头,泉是源头的流出,河(川)是流。)
第二题 实际的救恩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自己(启二一6)
(说明新旧约圣经都给我们看见,活水乃是神实际的救恩。)
周六
第一题 神借着祂的分赐完成祂的经纶(耶二13上,十七7-8)
(说明按照神的经纶,信靠神的人像树栽于水旁;这表征神乃是活水的泉源。)
第二题 祷告是照我本相,越原样越好(诗歌七二四首)
(以经历说明即使我们软弱、难过、没有话说,也可以到神面前,一点都不必改。)